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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横行乡里无人过问,农民失地20年生计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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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网

2024-04-24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建设乡双信村村民王海德名下的耕地被村干部侵占至今已经20余年了,近些年王海德多次向村委会、乡政府、县政府反应此事,时至今日也未能将失地全部讨回。

王海德名下共有耕地40亩,这40亩土地是1998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村里分给他的,其中30亩是按人头分得,其余10亩是村里的机动地平均分配所得。分地后王海德仅仅耕种一年,这些土地就被村里以清还各种税费欠款的名义收回,当时约定收回7年,用这7年的土地收益清还欠款。转眼20多年过去了,直到2022年此事被相关媒体曝光后,双信村村委会迫于压力才退还王德海30亩耕地,可是剩余的10亩时至今日也杳无音信。当地村委会给王德海的答复是,本村内已无任何可用于承包或者发还给王海德的耕地了。

据了解,青冈县建设乡双信村不是没有可用机动地,而是将这些土地以偿还建设乡和双信村欠款的名义进行了流转,分别于2015年、2016年、2017年与买受方(债权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买卖期限签订至2027年年末。同时,双信村村委会还表示,2027年之后的土地也已经确定了承包人或种植户,王海德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回剩余的10亩耕地了。

《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指出:管理逐步严格,用途具体明确,已经把机动地的本质作用界定为“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双信村在人地矛盾严重,应分未分的前提下,擅自将机动地以还债的名义进行发包,就不得不让人深思:以地还债是谁给的权利?还的又是什么债?所谓的债务又是如何来的?同时《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体内成员,不得外包。机动地承包期限原则上一年一发包,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可是双信村不但发包给非本村村民,还将合同期限定为10年以上。而且在未经过任何投票、公示,且提前三年的情况下将机动地进行发包确认,不得不说双信村村委会的胆大包天与恣意妄为。同时作为上级政府的建设乡竟然对此视若无睹,据了解,双信村所偿还的欠款就包含为乡政府承担的部分欠款,这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拿人家的手短”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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